发布时间:2011/09/22
生活报9月22日讯今冬热费咋交、屋子不暖谁管……今年的供热期临近,供热又成为市民最为关注的民生话题。而为了规范城市供热,哈市政府法制办拟出台新的《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21日,该《办法》征求意见稿完成正式向社会公布,即日起向市民征求意见和建议。生活报从即日起也开通“我为新供热办法建言”栏目,将对市民、供热企业等就哈市新供热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进行系列报道,并整理成报告提交哈市政府法制办,期待新供热办法具备更强的操作性,成为市民住暖屋的有力保障。本报征集意见热线电话:96336、13936414044、15004619950。
热费收缴
两种模式并行
在与市民关系密切的热费计算方式方面,《办法》规定了两种计费方式,一是实行热计量的用户,热费按照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交纳。二是未实行热计量的用户,按照房屋使用面积交纳热费。使用面积包括套内使用面积、有供热设施的阳台面积和虽然没有供热设施,但与供热房间没有硬隔断的阳台面积。有供热设施的楼梯间、走廊等公共面积按用户房屋使用面积比例分摊。而用户房屋存在坡屋顶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米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米至2.1米的空间按二分之一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米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层高超过3.2米的,每超过0.1米,加收基本热价的3%。
此外,《办法》规定热价调整方式,当热价低于供热成本致使供热单位经营亏损的,或者供热燃煤到场价格变化超过10%的,供热单位可以向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热价调整建议。热价低于供热成本不能及时调整,影响城市居民正常生活的,对供热单位实行财政补贴。
地下停车场
逐步实行计量收费
除了规定了热费计量标准外,对缴费主体,《办法》中也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规定,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热价应当分别核定,利用住宅从事经营活动的,执行非居民热价。社区办公用房、老年福利公寓执行居民热价。同时,热费由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交纳;新建房屋未交付购房人使用前的热费,由建设单位交纳。同时规定,文化、教育、体育等公益性设施及地下停车场应当逐步实行计量收费。
对于新进户房屋热费交纳,《办法》规定,新建房屋在供热期间进户的,供热单位应当按实际供暖月向用户收取热费。当月20日至下月20日为一个供暖月,在供暖月内,15日(含15日)以内收取半个月热费,15日以上收取一个月热费。用户未按期交纳热费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测温若有异议
供热办免费测量
对于市民与供热单位之间因温度计量不同产生的纠纷很多,为此《办法》作出规定,在供热期内,居民用户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全天不得低于18℃。当用户室内温度低于规定最低温度或者合同约定温度的,用户应当告知供热单位。供热单位应当自被告知之时起8小时内进行现场测温,因供热单位原因未进行现场测温的,视为供热室温不达标。
供用热双方对未达标温度有异议的,将不再由供热企业测温,而由供热办在投诉24小时内进行现场免费测温,或者委托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测温。因供热单位原因造成室温不达标的,供热办将责令供热单位采取改正措施。供热单位经过整改,确定投诉人室温达标后,应当申请供热办组织现场复测。
区、县(市)供热办采取现场测温的,填写一式三联室温监测记录,由供热办、用户、供热单位各自留存。需要退费时,可凭借这项依据适当退费。
退费
热企交保证金
为了确保供热质量,《办法》规定,实行供热质量保证金制度。供热单位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存入供热质量保证金,因供热单位原因,造成停热或者供热质量不达标,应当对用户退还热费,不按规定退还的,由市、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从供热质量保证金中直接向用户支付。
室温48小时不达标向用户退费
对于室温不达标的问题,为保障供热质量和用户合法权益,《办法》规定,居民室内室温不达标时,应当告知供热单位。室温48小时不达标的或者因供热单位原因造成停热的,供热单位应当向用户退还热费。
《办法》还规定,供热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热,需停热8小时以上的,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应当采取张贴通知、媒体发布等形式及时通知用户。而对于擅自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的,按照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日数退还用户热费,并处以等额罚款。停热8小时以上未及时通知用户的,处以5000元罚款;供热设施发生故障,未立即组织抢修恢复供热的,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供热单位需退还用户热费或者实行热计量用户需补交热费的,应当在每年供热期结束后一个月内结清。
供热期
根据天气提前供热或延后停热
最近几年来,哈市的供热期限一直按照当年10月20日至次年4月20日执行。不过,由于哈市有着特殊的气候特点,往往在10月20日之前以及4月20日之后天气依然寒冷,在这种情况下停止供热,会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生活。
为此,《办法》关于供热期限的问题进行了重新规定,规定了哈市规划区内供热起止时间为:当年10月20日至次年4月20日。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天气情况,要求供热单位提前供热或者延长供热时间。延长供热增加的成本,政府将给予供热单位适当补偿。
供热设施
用户擅改将受罚
为了确保热企和居民权益,《办法》还要求供热单位与居民签订供热合同。而热企还要对居民室内供热设施进行维修、养护。
作为热用户也将有约束,如果连接或者隔断供热设施;改动供热设施,影响供热质量;安装热水循环装置或者放水装置;改变热用途;改动热计量及温控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盗用供热系统热水的,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据哈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居民可以登录哈市政府法制信息网查阅《办法》全文,并留下修改意见,也可以将书面意见于9月27日前寄到哈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城乡建设立法处或发送到专用电子邮箱。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邮政编码:150021。电子邮箱:har4920@163.com。
销 售:0371-56160852 56160853(国内)
Sales :+86-371-56160869(Overseas)
供 应:0371-56160827
售 后:15639253870 15639256972
15639258730 0371-56160944 67985258
招 聘:0371-56160813 56160815
办 公:0371-56160808
投 诉:0371-56160812 m13949815205@163.com
网 址:http://www.suntront.com
E-mail :info@suntront.com(国内)
export@suntront.com(Overseas)
地 址:郑州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松路252号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