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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两年内沈阳或开始实行“峰谷电价”

发布时间:2013/12/27

  民阶梯电价制度自2012年7月在沈实施以来,对引导居民节约用电、合理用电发挥了积极作用。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出,2015年底前出台,全面推行居民用电峰谷电价,由居民用户选择执行。另在2017年全国完成“一户一表”改造。

  目前沈阳是否已经实现“一户一表”,是否具备实行“峰谷电价”的条件呢?对此,昨日记者采访了国网沈阳供电公司相关工作人员。

  用电大户已执行“峰谷电价”

  在国家发改委出台的《通知》中提出,在保持居民用电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全面推行居民用电峰谷电价,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尚未出台居民用电峰谷电价的地区,要在2015年底前出台,由居民用户选择执行;已经出台的地区,要根据实施情况和电力负荷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

  那么究竟“峰谷电价”中的“峰时”与“谷时”是指什么时间呢?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沈阳市每天早7时至11时,19时至23时执行峰时电价,23时至次日早7时为谷时电价,其它时段,即11时至19时为平段。”

  目前,沈阳市100千伏安容量以上的用电户执行峰谷电价,但如果客户有特殊需要也可以申请执行。居民用电峰谷电价实施标准目前尚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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