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6/02
黑龙江日报讯(记者 樊金钢)哈尔滨市近日出台相关方案,提出将加快发展集中供热拆并主城区小锅炉,利用两年时间,彻底拆并主城区内1001台社会居民供热分散燃煤小锅炉,对四环以内新建热源实行“一步到位”。
据悉,哈市决定在主城区推进居民供热“小锅炉”并网改造,涉及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区。到2012年,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将达到80%,停用社会居民供热小锅炉1001台。其中,2011年,全市并网小锅炉300台,2012年,全市并网小锅炉701台。
据介绍,哈市将充分发挥市属国有供热企业建设热源的积极性,强力推进“小锅炉”并网改造和供热资源整合。坚持“先上热源后并网”的原则,优先发展大型集中供热及区域供热项目,为小锅炉并网和新增热负荷提供支撑。加快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力争在两年内形成供热能力。主要包括华能三期扩建、平南热电厂、达尔凯阳光热电、哈热六期、哈投化工路热源厂、太平集中供热。实施区域热源增容,对集中供热管网辐射范围之外的城市中心区域,采取建设大型区域锅炉或原有大型区域锅炉增容的方式,解决周边地区小锅炉并网的替代热源问题,同时引入民营资本参与热源建设。
保障居民供热质量,优先拆并供热质量差、居民投诉率高的分散小锅炉。坚持以大型热源为依托、多种并网形式相结合的原则,将在大型热源辐射区域内的小锅炉并入大型热源;在区域锅炉房附近的小锅炉通过区域锅炉房增容扩建实现并网;在大型热源和区域锅炉房以外的区域,通过“拆小并大”的方式,由各区政府或相关责任单位建设大型区域锅炉房,拆并分散小锅炉;其他区域的小锅炉,鼓励通过技改,应用洁净煤技术、污水源热泵和电热膜等清洁能源替代小锅炉。
哈市将严格实行小锅炉退出机制和大型热源承接机制。对拒绝并网且不使用清洁能源的小锅炉予以处罚,直至查封。凡涉及居民供热小锅炉并网的,大型热源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凡在小锅炉并网中不作为的热源单位,不予批建新上热源项目,不准其发展新建热负荷,同时扣发市政府煤热联动价格补贴资金及降低其信用等级。(编辑: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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